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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文件规定,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四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照退学处理。
经二级学院核实反馈,学生处、教务处汇总复核,于2025年1月9日经行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对234名学生(详见附件)按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申诉,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学校的处理意见。联系方式:028-38275996(8:30-12:00,14:30-17:30)
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