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春季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 〔2019〕274 号)、《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5 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天府新区信息 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春季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现将 2025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态调整程序 在本次春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动态调整工作中,认定过程 与秋季学期贫困认定程序一致。请各二级学院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 系统低保家庭等 13 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详见附件 1)为基础,认 真开展数据比对、核实确认、评议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 -认尽认、困难等级真实精准,并按要求报送以下文档:
1.二级学院汇总填写《2025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名单》(附件 2);
2.申请认定的学生认真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 3);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二级学院将拟动态调整的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信息在班 级(或年级)和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二级学院需在 3 月 21 日 前完成二级学院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后的附件 4、班级评议记录复 印件(模板详见附件 5)、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公示照片、纸质 和电子档(纸质需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 二级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老师处。 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做好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对 13 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因突发情况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或困难程度加剧的 学生,要及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报送。
附件 1:13 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名单
附件 2:2025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名单(模板)
附件 3: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 4:二级学院公示表(模板)
附件 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会议记录(模板)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