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校内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
做好 2024-2025 学年校内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产业学院:
根据《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天信院发〔2024〕115 号、《天府新区信息职 业学院关于印发〈文才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信院发〔2024〕112 号)和《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印 发〈校长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信院发〔2024〕113 号)等文件规定,现就 2024-2025 学年我校校内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对象
(一)文才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专科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文才奖学金。
(二)校长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 校长助学金。
二、把握申请条件 校内奖助学金申请人,除须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 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籍状态、家庭经 济困难认定情况(助困类资助项目)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1。 文才奖学金的评审,应实现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成 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排名范围应是名额下 达的末端单位(或专业或同年级同专业或班级)所有学生。学生 排名比例计算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 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校长助学金的申请人,在参评学年必须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且申请档次要与困难认定档次保持一致。 三、规范评审程序 文才奖学金获奖学生由学校评审确定,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 照下达的名额进行评审。各二级学院采用等额推荐的方式推荐上 报。校级评审时不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将直接取消其参 评资格,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不得另行递补。 校长助学金受助学生由各二级学院评审确定,各二级学院采 - 2 -用等额评审的方式产生受助对象。校长助学金分为 1000 元/ 人· 学年、1800 元/人·学年、2600 元/人·学年三个档次。 校内奖助学金申请、审核、评审、公示、上报等流程详见附 件 2。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校内奖助学金的名额 分配,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全校公开分 配结果。要成立并及时调整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分管领导、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分管领导、教师代表等人员 组成的校内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由校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负 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辅 导员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校内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各学院 评审工作小组可根据本学院情况合并设立),统筹开展学院校内 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 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评审办法。各学院要根据校内奖 助学金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修订完善本学院奖助学 金评审办法。评审办法调整前要广泛调研并征求广大师生尤其是 一线辅导员、课任教师的意见建议,主动开展风险研判,建立完 善舆情应对机制。评审办法调整后要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 众号等线上平台予以公开并充分解读。
(三)健全工作机制,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 作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次年春季学期要据实动态调整。全日制 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困难认定,包括新生和老生。各学院要建立健 全认定工作机制,修订完善认定办法,科学制定民主评议指标体 系,强化民主评议力度。民主评议要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将公开、公平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坚决杜绝“贫困演讲”“选贫困生”等现象的发生。申请困难认定,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得要求学生 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等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 明。学生申请原始材料和班级民主评议、院系评审记录等相关材 料要存档备查。确保“该助才助”“应助尽助”。各学院要准确 掌握学生学籍信息,明确每个学生的学制年限,尤其对办理保留 学籍或休学手续、提前毕业的五年制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确保助学金的受助、发放与学生学籍状态相匹配。
(四)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各学院要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本学院校内奖助学金名额、申 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校级评审结果,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在任何环节以任何理由预留、截留奖助学金 名额指标。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对因工作不力、标准不严格和程序不规范而影 响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学院,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并全校通报。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 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 学生,可采取取消受助资格,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等方式予以惩戒。
(五)规范资金管理,按规定及时发放。校内奖助学金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等全过程纳入学院监督委员会监管,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原则上发放时间不得晚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发放期数为一次性发放。
(六)强化追踪监管,打造廉洁资助。加大对校内奖助学金 资金发放后续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核查力度,完善惩 处机制,坚决杜绝“财务实际发放金额与学生受助档次和受助标 准不一致”、“发放现金、代收代领”“平分资金、冲抵班费、 强迫捐款”、“辅导员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受助资金等现象”, 甚至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附件:1.校内奖助学金“具体评审条件”一览表
2.校内奖助学金“具体评审时间”一览表
3.2023—2024 学年文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 版)
4.“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5.校长助学金申请表(2024 版)
6.2023—2024 学年文才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2024—2025 学年校长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