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文件
天信院发〔2021〕37号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评估教职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情况,帮助每一位员工发挥长处,找出不足,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水平,提高学院的工作效率,促使学院工作全面顺利完成,根据《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职工考核规定》,学院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办法
(一)考核对象:除学院院级领导以外的所有在职教职工。
(二)学院分成七个小组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指标为15%,四舍五入不得突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考核为优秀
1.病假累计15天或事假累计5天以上者。
2.工作严重失误,有损学院声誉或给学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与同事闹不团结、吵架、斗殴,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4.在学院工作不满6个月者。
5.来学院满两年的员工,下列各项均未参加(工勤人员除外):
①青年教师岗培;
②进修提高学历学位;
③学院组织的职称评审;
④晋升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⑤取得其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核等次和程序
(一)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15%。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二)考核程序
公布考核文件——成立考评小组——员工填写考核表——分组别召开会议,员工述职——直接上级考评直接下级——考评小组考核定级报学院人事处——学院执行院长审核。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定优秀的参考依据;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予以批评教育,可调整其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职称;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训诫或辞退。
四、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一)由学院执行院长领导,党政事务部人事处实施
(二)考评分组(略)
(三)时间安排
2021年7月7日——7月12日:教职工填《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员工考核表》、《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员工考评表》,分组别召开员工会议,员工逐一述职。
2021年7月13日——7月14日:各考评小组对员工逐一考评,评出优秀人员。
2021年7月14日:各考核小组将考评结果报学院人事处。
2020年7月15日:人事处报学院执行院长审核。
附表:1.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员工考核表
2.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员工考评表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