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文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和失泄密事件发生,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要文件收发登记制度
1.学院所有机要文件的签收、登记、呈批、分发、传阅、回收、归档、销毁工作,由学院行政办公室公室确定一名机要人员专门负责。
2.机要人员对收到的机要件,要注意检查邮封是否破损,逐件核对封内文件。上级来文属于机要文件的,除机要人员和行政办公室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不得拆看;属于上级纪检、监察类的信函,要直接送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拆阅;要求校领导亲启的机要信件,机要人员收到后要直接转送校领导本人,任何人不准拆阅。
3.严格收发登记手续。收文登记要注明来文单位、发文字号编号、标题、密级、份数、收文时间;发文登记要注明发文字号、编号、发文时间;严格实行监签手续,杜绝漏签现象。
4.严格遵守季度核文制度,及时进行核查。
二、机要文件办理程序及要求
1.签收。签收机要文件时应认真核对机要编号,启封后按发文通知单逐件清点,重要文件逐页清点,若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登记。文件签收后,分类在收文登记簿和发文登记薄上登记,注明来文单位、发往单位、发文字号、文件标题、密级、缓急时限、份数、份号、收发时间等。
3.呈批。及时附上文件处理笺,呈学院有关领导批阅。
4.传阅。严格按《机要文件传阅制度》处理。
5.回收。机要文件传阅完毕后要及时回收,核对入柜,以备存档。
6.归档。机要文件的归档要齐全,分类要准确,并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
7.销毁。机要文件的销毁要严格登记手续,注明所销文件的发文字号、份数及销毁时间。
三、机要文件传阅制度
1.所有机要文件均应先呈学院行政办公室公室主任签批,然后按签批阅文范围进行传阅,一般按领导职务高低、分工下传,由机要人员亲自送、亲自取,杜绝横传、漏传和自行扩大范围现象。
2.文件传阅要迅速、及时。急件随到随办,一办到底。一般件在半月内处理完毕。需要具体落实的文件,先送主管领导提出落实意见,再呈主要领导审阅。
3.文件传阅过程中,若主要领导有批示意见,应认真登记并及时按批示意见办理。需要反馈结果的文件,应及时催办和反馈,并在文件上注明。
4.坚持每日两送两取制度,严禁文件在机要室外过午、过夜。机要员必须把文件亲自交到领导手中,领导不在时,不得擅自放在领导办公室。如确需在中午、夜晚阅文者,要办理借阅手续。
5.文件传阅、办理完毕后,要认真清点,分类存人保险柜,以备归档和使用。
四、机要文件借阅制度
1.机要室一般只负责学校校级领导借阅文件,其他人员确需借阅文件,须行政办公室公室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填写文件借阅登记簿和借阅单。
2.查阅绝密级文件,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机要室阅文室内阅读,不得将文件带出机要室。
3.借阅文件一般当天借当天还,最长不超过3天。归还借阅文件时要在《文件借阅登记薄》上注明借阅手续,注明归还日期。
五、机要文件清退销毁制度
1.当年的机要文件应在次年4月底前清退、销毁完毕。
2.清退机要文件,机要员应逐份清点,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3.如有文件丢失,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定进行处理。
4.文件销毁前要严格清点、登记,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行两人监销,定点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