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1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文件
天信院发〔2021〕55号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
2021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1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学院在职在岗并且参加通过2019年或2020年岗前培训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学院人事处初审。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0月18日。
(二)10月19日前人事处收取个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审。
(三)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报人事处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人事处收齐材料审核盖章后统一提交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四、人事处审核和收取的个人材料内容
(一)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学校所在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由学院统一指定)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七)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可咨询人事处)
(八)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见附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五、认定要求
(一)申请人请严格按照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并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到人事处。
(二)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处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收齐后统一盖章。
附件: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
能力审查表(双面打印)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