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学习贯彻师德专题教育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师德专题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突出明师德要求、强 “四史”教育、学师德楷模、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系统组织、分类指导。

二、师德专题教育内容及组织部门

(一)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牵头部门:人事处

协助部门:各系部(二级学院)

(二)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将“四史”学习作为广大教师思想政治“必修课”,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强化“四史”学习教育。

牵头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各系部(二级学院)

(三)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宣传教师优秀典型。指导教师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组织教师观看优秀典型事迹纪录片和以优秀教师为原型创作的影视剧。

牵头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各系部(二级学院)

(四)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组织教师强化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组织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

牵头部门:人事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各系部(二级学院)

(五)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院(系)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牵头部门;各系部(二级学院)

三、工作总结

请牵头部门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将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于7月1日前报人事处,师德专题教育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开展形式、组织班次、学时要求、工作成效、特色案例、长效机制等,于11月1 日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交学院领导审核后统一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