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根据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堂教学是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各教学二级学院(或系)以及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落实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切实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教师上课前必须备好经相关二级学院(或系)教研室、主管领导审核通过的授课计划,写出详细、规范的教案;上课时须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使用普通话教学;教师要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应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确保充足的课堂教学准备时间;按时上、下课,恰当分配课堂教学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
三、任课教师须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及时填写教学日志,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应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问题严重者须于课后及时向相关二级学院(或系)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四、教师必须服从学院和二级学院(或系)的工作安排,严禁私自调课、停课(含实验课、实训课等)。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或停课时,教师应按学院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停课或调课。凡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停课者,按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删减教学内容,也不得随意增加课时。必须按照授课计划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教学内容。
六、任课教师课堂讲授必须注意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充分体现专业特点,要合理地使用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七、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安排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认真、仔细、保质保量。
八、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得抽烟。
九、任课教师应自觉接受和配合学院安排的听课及其他教学质量检查。
十、学生必须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请假。请假手续按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办理。擅自缺课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学生上课时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不得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十二、学生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应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各教学二级学院(或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课堂教学管理力度,加强对学生上课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的检查,各教学二级学院(或系)及教研室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的教案和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切实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监控。
十四、本规定自2018年9月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