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

2022-06-09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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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合理使用教室,降低教学损耗,根据我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

一、部门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本部门分配使用的教室调度、分配和收回、临时性教室安排、监督检查各教室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后勤保卫处负责教室内设施的配置、更新、维护、修缮(多媒体设备除外)、负责教室资产账目管理。

(三)后勤保卫处负责教室及教学设施的安全保障,防止盗窃或破坏公共设施的事故发生,制止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四)后勤保卫处负责教室卫生清扫工作。

(五)网络管理处负责教室内计算机及多媒体设备维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二、教室的日常管理

(一)教务处根据教室总体情况和各二级学院(或系)班级数划分各二级学院(或系)的固定教室。各二级学院(或系)教学活动原则上在二级学院(或系)所属的教室内进行。日常管理各系可划分到班级负责。由各班学生负责所划分教室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教室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期课程表、临时教学任务通知、课程调整通知、学生自修要求及监考安排等,按时开门、关门、关好教室门窗、风扇、电灯等。该堂课程的任课教师或者监考教师负有监管职责。

2.负责教室门窗、黑板、照明、桌椅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发现损坏及时与后勤部门联系报修;如发现人为损坏公物及时与保卫处联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为教室配备必要的粉笔、板擦等基本教具并经常检查补充。

三、教室的使用要求

(一)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整洁、肃静、文明和良好的秩序,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教室吃零食,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在室内外吵闹、高声喧哗。不准穿拖鞋进入教室。

(二)正常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内,一律不准用教室作为文艺活动场所。

(三)擅自损坏门锁闯入教室者,一经发现,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损坏的公物要照价赔偿。

(四)全体师生要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使用教室,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

(五)因补课、调课、辅导答疑、班级例会等需要使用教室时,须经所在二级学院(或系)与教务处联系安排临时教室。

(六)学院有关部门因开设讲座、学术报告等原因使用教室,须由主办部门提前报教务处批准;学生社团活动需借用教室时,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团委审查、教务处批准后,统一安排教室。

(七)各类计划外教学活动所需教室,须由主办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

(八)临时使用教室与正常教学活动出现冲突时,应首先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进行,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重新调配教室。

(九)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需提前到后勤处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处领取设备钥匙,如发现教学设备故障或损坏,应与网络中心联系。

(十)每学年开学前,所用教室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或系)办理交接手续;每学年结束,各二级学院(或系)须及时将离校班级教室交回教务处并办理相应移交手续。逾期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出现问题由所属二级学院(或系)负责。

(十一)凡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占用教室或外借他人使用教室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全院通报等处理,损坏公物要加倍赔偿。

   四、本办法自2018年9月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