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勤社会化公司及商户相关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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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学校对后勤社会化公司(指进入学校的所有乙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商户的监管,确保正常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工作实际,学校须对公司和商户在校内的经营管理行为做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违反学校及其他相关规定,分别按下列条款予以处罚:
一、宿舍管理方面
公司应自觉遵守《四川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后勤保卫处不定期组织对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照相关标准,凡检查不合格的,处以100-300元/层(每栋学生宿舍外公共区域按两层楼算)扣款。
(二)学生公寓公物维修价格报经后勤保卫处认可后,公司必须在各楼栋指定公示栏内长期公示。否则、一经查实,责令公司及时整改,十日内整改不到位,处以100-400 元扣款。室内公物如有异常或损坏,入住学生报修(或后勤保卫处检查)后,公司必须及时维修处理。否则、一经查实,责令公司及时整改,十日内整改不到位,处以100-400 元/件扣款。学生如对日常维修价格有异议,不得强制收取维修费,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后勤服务中心,由中心协调处理。否则,一经查实,每涉及一个学生处以 100-400 元扣款。
(三)学生宿舍区域内不得饲养宠物(含商户),公司应加强清理。如宠物伤人,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处以公司500-1000元扣款。
(四)毕业生文明离校期间公司不得随意收取水电费、维修费等。否则,-经查实,每涉及-个学生处以公司100400元扣款。学校下属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包括宿舍水电维修以及校内其它各类维修等)不得违反规定夹带私活、乱收费、侵占公款等。否则,经查实,祝其情节处以当事人500 元以上罚款,并及时给予调整工作岗位直至开除。
(五)坚持科学管理、文明管理、人性化管理,积极加强员工培训。凡涉及宿舍管理方面的投诉(院长信箱及其他渠道〉,经查实,处以当事人 50-100 元/次罚款,处以公司 100-200 元/次罚款。
二、食堂管理方面
(一)凡涉及食堂饭菜质量、卫生、员工态度等投诉(院长信箱及其他渠道),一经查实,每涉及一起,处以公司400元以上扣款,处以商户 200 元以上扣款。
(二)凡被学校后勤部门检查为不合格,每一类不合格情况,处以公司 400 元以上扣款,处以商户 200 元以上扣款。
(二)凡被各级食药监局等部门检查为不合格,每类不合格情况,视其情节,处以商户 400元以上扣款,处以公司2000元以上扣款。
三、商户经营管理方面
(一)商户经营不得从事不符合教育有关规定,或有损于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一经查实,铺面停业整顿,并处以 1000-3000 元扣款。
(二)商户不得售卖“三无产品”、劣质产品和过期、变质产品,否则,一经查实,铺面停业整顿,并处以1000-3000元扣的。站利。
(三)凡校内经营性收费,必须通过校园一卡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收取现金。否则,一经查实,停业整顿,并处以 5000 元以上扣款。凡校内后勤非经营性收费,必须符合收费流程,并尽快将所收费用交学校账户。
(四)针对多次屡教不改的社会公司,学校视情节,加大处罚力度,直至解除合同,收回相关经营权。针对多次屡教不改的商户,违反本规定3次(不含)以上的,学校将解除合同,收回商铺经营权。
(五)公司必须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对卫生、消防安全、环保等项目的投入,否则,由学校安排投入,费用由公司承担,从代收经费中扣除。
五、校园管理方面
(一)未经学校许可,公司不得引进校外商家在校内随意摆摊设点。否则,一经查实,立刻驱逐商家,并处以公司1000-3000元扣款。
(二)商户不得在校内饲养宠物,否则,一经查实,处以200 400 元/次扣款,并责令其及时自行处理宠物,带离学校。如宠物伤人,商户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处以1000-3000元扣款。(三)任何公司、商户不得在校园内乱搭乱建。否则,处以1000-3000 元扣款,并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貌。
六、监管考核方面
后勤保卫处代表学校对公司行使甲方监管职能。通过日常安全与质量督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师生满意度调查等途径对公司服务保障过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公司服务态度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价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七、其它方面
(一)处罚执行程序: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及商户,后勤保
卫处核实准确后,开具处罚通知,当事公司(商户)签字认可后,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二)本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后勤保卫处
(四)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五)其它未尽事宜,学校与公司及商户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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