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桶装水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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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桶装水的使用管理,保证教职员工的日常饮水,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二、管理规定
1.饮水机及桶装水为学校免费提供,各位教职员工使用时应备加爱惜。
2.桶装水的使用只限于教职员工在工作场所范围内饮用,不得将桶装水、饮水机带出办公区域或带回宿舍使用。
3.严禁用桶装水洗手、洗杯;严禁向饮用水机倾倒杂物。杜绝一切不正常用水现象出现。
4.饮水机出现故障,通知后勤保卫处进行维修同时说明故障原因,严禁私自拆机维修。
5.下班后要关闭饮水机电源,无水加热造成饮水机损坏、烧坏电源等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6.饮水机、水桶如人为损坏、丢失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所处部门负责赔偿,饮水机价值150元/台,饮水桶价值50元/个。
7.严禁教职员工将桶装水、空桶、饮水机带离教学区域或带入宿舍,若发现此类情况,按每桶200元、每台饮水机300元进行处罚。
8.各部门工作区域如需增加饮水机的,需向后勤保卫处提出申请。
三、桶装水领用流程
1.各部门依据本部门饮用水用量,当桶内剩余量不足时,提前通知后勤保卫处进行桶装水的配送。
2.各部门凭空桶换取同等数量的桶装水,领用时须在《桶装水领用台账》上签字,由后勤保卫处人员确认后发放。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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