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公示

我院严格按照《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天信学资{2024}2号) 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择优原则,通过广泛宣传、班级评选、推荐、学院审查,公示无异议,经学院各级领导团总支讨论通过, 同意推荐李梅等4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现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2024年11月5日— 2025年11月11日) 。

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名单:

李梅、陈冰媛、王一潇、蔡佳蕾


公示期间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 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师生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监督渠道系:

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王航鹰(电话:1898050948)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副科长:王亚 (电话:18135252957)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