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研究中共眉山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落实,眉山市社会科学联合界组织开展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面向全市公开申报。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聚焦“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总体目标,重点关注眉山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眉山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举措、创新做法和重要成效。

二、工作流程

(一)课题申报

1.资格条件。

(1)申报主体为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在眉高校,特别鼓励校地合作、校校合作,联合开展研究。申报单位能够提供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能够承担课题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2)研究人员须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3)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且每人参与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4)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或担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2.申报形式。

根据总体要求、研究重点和参考课题等,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自行确定研究课题题目,填写《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表》《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于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科技处,电子版发到邮箱txxykjc@126.com。

(二)课题立项

市社科联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印发课题立项通知。

(三)开展研究

立项课题责任单位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研究。课题组组长加强指导、审核把关,又好又快形成具有理论性、针对性、实践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形成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报告(论文),及200—300字的成果摘要,填报结项审批表,经课题责任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社科联申请结项(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四)评审结项

市社科联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合格及以上等次准予结项,印发课题结项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按时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取消次年申报资格。

(五)成果应用

1. 市社科联编印《眉山市社科研究立项课题成果选编》,赠阅市级领导,各县(区)、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市内各高校,供决策参考和推广应用。

2. 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在《重要成果专报》《眉山日报·理论版》《眉州学刊》、眉山网刊发,并向省社科联《天府新论》《四川社科界》等刊物推荐选送。

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相关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