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学院科学研究管理与社会服务工作。履行科研规划编制、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组织管理等职能。
承担项目与平台管理服务、成果培育与转化、科研与社会服务基地管理等职责。牵头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及规划实施工作。
一、根据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订学院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科研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
三、负责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合同签订、督促检查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院跨系、部、跨学科的重大科技项目计划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五、负责全院科研机构及院外合作科研机构的申报、验收、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院科技成果鉴定、成果报奖、成果登记与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制订学院科研计划、年度管理经费预算及各类院基金项目经费的审核、审批。
八、负责全院职务专利申报咨询与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院科研涉密的管理、审查工作。
十、负责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比赛等科技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院级学术交流活动;负责与各类学术机构的联络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科研业绩统计、审核及奖励工作;负责全院职称申报科研业绩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执行和评估,指导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的编制与执行。
十四、负责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