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眉山市第七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教学成果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眉山市第七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通知要求,学校按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流程开展了评审工作。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初审;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组织校内5位专家根进行评审、量化,推荐《基于“三元互融四阶递进”的民办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参加眉山市第七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公示期10天。对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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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