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保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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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保卫中心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校园安全保卫中心,隶属于后勤产业管理处,其作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重要部门,承担着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的重要职责。该中心致力于构建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中心职责

第一条 负责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治安保卫工作。

第二条 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第三条 负责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做好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处置各种不安全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工作。

第四条 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第五条 负责调处学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工作。

第六条 负责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帮教工作。

第七条 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学院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工作。

第八条 责学院内外商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负责学院内外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负责联合校园“特勤大队”落实全日巡逻制度,保护校产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负责领导与指导保卫人员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联合校园“特勤大队”开展学院迎新、毕业典礼、运动会、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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